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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脏骤停后目标温度管理专家共识十大要点(让目标温度管理常规化)

杨进刚阜外杨进刚阜外2023-08-02 14:21:170

5.目标温度管理开始越早越好;但对于院外心脏骤停患者经过心肺复苏恢复自主循环后,不推荐常规即刻输冷盐水低温治疗。

4.目标温度管理的根本是温度控制,国内外常应用体表降温和血管内低温温度管理系统。

3.目标温度管理没有绝对禁忌证。严重的感染以及感染性休克、难以控制的出血、顽固性休克均是相对禁忌证。

9.关注目标温度管理诱导期、维持期、复温期各时间段目标控制管理的方法,以及可能出现并发症风险等。

来源:心脏骤停后目标温度管理共识专家组. 心脏骤停后目标温度管理专家共识. 中华急诊医学杂志, 2016, 25: 1000-1003.

转载:请标明“中国循环杂志”

7.目标温度的持续时间应至少24小时。

1. 不论是否是心原性心脏骤停,心脏骤停患者如果经过心肺复苏恢复自主循环后仍昏迷,均应尽早进行目标温度管理。

在我国每分钟有两人发生心脏性猝死,但这类心脏骤停患者经有效心肺复苏后,出院生存率不到7%,其中神经系统损伤是其主要致死致残原因。国外目标温度管理已成为心脏骤停患者常规治疗手段,但国内应用尚不规范,为此相关急诊医学专家就此制定了《心脏骤停后目标温度管理专家共识》,具体推荐要点如下。

8.复温速度应该控制在每小时0.25~0.5℃,复温后也应该把核心体温控制在37.5℃以下,至少维持到复苏后72小时。

6.对于心脏骤停后进行的经过心肺复苏恢复自主循环后,核心温度应控制在32~36℃之间一个恒定的目标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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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目标温度管理时低温脑和全身性保护的可能机制包括降低脑代谢、保护血脑屏障等多方面。

10.在进行目标温度管理时应对患者进行严密监护和积极的对症处理,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并发症和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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