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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

  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:<12岁儿童和哺乳期女士禁用含有可待因的止咳水等药品

    止咳水,镇痛药……含有可待因的药物很普通很常见,但近日,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(CFDA)特别发布了相关公告,对这类药物的不良反应、禁忌证、儿童用药、妊娠女性及哺乳期女性用药等进行了修订。对于临床医生和患者需注意的要点如下:1.含可待因的药品为处方药,患者因遵医嘱用药,并且用药前仔细阅读说明书。2.12岁以下儿童禁用;哺乳期女性禁用;已知为CYP2D6超快代谢者禁用。
    杨进刚阜外杨进刚阜外资讯2023-08-05 15:41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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