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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某大学三女生被泼浓硫酸(被泼硫酸后该怎么自救)

健康号2023-04-25 10:29:470

现在的周岩

如果人祸难以避免,那么接下来的"自救指南"一定要看仔细!记清楚!

给大家说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案例,就是上面聊天里提到的"寿春中学那个"。

生活中最常见的强碱,应该就是生石灰了,同样的是用大量流动洁净的清水彻底冲洗创面,至少10分钟以上,直到皂样物质消失为止。冲洗后可以用食醋或2%的醋酸进行湿敷。

常见的有各种酸、碱、磷、氰化物等,当它们接触皮肤,都可能会导致皮肤及皮下组织损伤,伤害程度和化学物质的剂量浓度、停留的时间,以及现场的急救处理,都有密切的关系。

化学烧伤后如何自救?

曾经的周岩

被泼硫酸到底有多恐怖?

说到硫酸,很多人虽然知道有危害,但真正的伤害程度可能没有概念,浓硫酸在10秒内就会对人体造成毁灭性伤害,即使是我用了最快最有效的自救,也难以避免,头发、眼睛、鼻子甚至是嘴巴……毁容可能已经是最轻的了,如果直接冲脸泼,可能眼睛鼻子嘴都没了,即使活下来恐怕也生不如死!

如果溅入眼睛,可以直接把头埋到清水里,晃动冲洗,自己不要盲目的用手或者其他东西擦拭和接触,等待医生的专业处理。

3. 磷烧伤

洗脸、上厕所,甚至吃饭对周岩来说都变成了大难题。"我明明用了吃奶的劲啊。"但她用尽全力想拧干的毛巾仍然固执的在滴水。

Dr.X说:

就像这次事件,男孩的一个过激行为,可能毁了3个女孩的一生,当然也包括他自己。但在查找相关消息时,有些评论却让我感到不适。

事情的真相还不明确,但伤害已经不可避免的造成了。如果我们不一定有能力治愈受害者身体的创伤,但最起码可以避免对他们进行二次伤害,避免"受害者有罪论"成为犯罪的遮羞布。

划重点:无论是哪种烧伤,第一时间用大量清水冲洗创面!

2. 碱烧伤

烧伤前的周岩有多么的快乐,毁容后的她就有多么的痛苦。这痛苦既是身体上的,也是心理上的。出事后整整三年,周岩都把自己关在屋里不敢出门,人也从原本的活泼开朗变得沉默寡言。

这位据说在现场的童鞋,说到一个关键信息,多配点碳酸钠溶液。如果高中认真学化学的,我们的化学课本里对于浓硫酸的处理,是有明确的方法的,我记得很清楚,在我上学的时候课本里写的是,当有少量浓硫酸沾到皮肤上时,先立即用布拭去,再用3%左右的碳酸氢钠和水冲洗。

必须承认,有些人的性格不好,傲慢无礼;有些人的情商不高,言语伤人。但没有人是完美的,无论是谁,在与人接触和相处的过程中都可能会出现误会和摩擦。但他们没有犯法,而犯罪者的行为才是悲剧发生的主因。

当时说到这一段的时候,化学老师非常严肃且认真的和我们说:"虽然课本里是这么说,但是我建议大家,立刻、马上用流动水冲洗!"

皮肤接触到浓酸,第一时间会变白,有点像手指头在水里泡了很久脱水那样,然后非常快,就黑了,那是脱水炭化了,接着就是脱落和流血!

"受害者有罪论"更是会降低犯罪者的心理负担,让犯罪更加猖狂。

硫酸遇到水会产生放热反应,所以理论上用布擦拭,再用碳酸氢钠中和,是最完美的解决方法。但实际上,浓硫酸具有非常强的脱水性,如果不快速将浓硫酸冲洗稀释掉的话,它会直接与人体内的水反应。而水的比热容大,大量的水冲洗过程中可以把浓硫酸遇水发应产生的热量带走。

所以,第一时间一定要用水冲洗,不管是水龙头的自来水还是饮料瓶里的矿泉水,接触到硫酸的衣服脱掉,能扔多远扔多远,最关键的就是稀释硫酸的浓度以及缩短硫酸和皮肤的接触时间!

"他怎么就伤害你,不去害别人呢"

什么是化学烧伤?

受害者有罪吗?

(新的教材已经做了修改)

"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"

上面那起事件里,我在评论区有看到一个留言:

1. 酸烧伤

作为医生,我经常能在医院的抢救室和烧伤科看到很多严重烧伤的患者,尤其是年轻的女孩和小朋友最让我心痛。

虽然已经过去了9年,但周岩浑身触目惊心的疤痕依然存在。她被灼伤的皮肤布满了可怖的紫色瘢痕,永远恢复不了光滑的从前。更可怕的是,一次小小的感冒就可能会导致皮肤大面膜感染破溃,很多次,周岩都因为伤口感染被送进ICU。

"死里逃生""苟且生存",周岩这么形容自己被泼硫酸后的生活。她的双手手指被灼烧的完全变形,面部、胸口的皮肤永远失去了知觉。需要长期背着扩张器,才能保持身体平衡,一旦扩张器取下来,连走路都成为问题。

今天早上刷抖音,刷到一则骇人听闻的伤害事件:

磷遇热会在空气中氧化燃烧,被磷烧伤后,要迅速把皮肤表面残留的磷清除干净,然后用大量流动洁净的冷水冲洗至少10分钟以上。然后用小苏打水或5%的碳酸氢钠进行湿敷。

普通的热烧伤很好理解,一定是直接接触了热和火,而导致身体受伤。而化学烧伤,加了"化学",所以它是由化学物质,导致身体出现和烧烫伤一样的症状。

2011年,16岁的合肥少女周岩被同学泼硫酸,虽然经过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,但一只耳朵被烧掉,头面部、颈部、胸部等严重烧伤,烧伤面积超过30%,烧伤程度达二度,身体多部位Ⅱ度Ⅲ度烧伤、呼吸道烧伤、左耳部分缺失、双手功能受限……

每当有一些恶性事件发生时,总能看到有人用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姿态发表言论,他们不谴责犯罪者的恶行,反而责怪受害者,大概受害者总是过错的一方——至少不是无辜的。

即便不喜欢,也请别伤害。

具体的事件过程和原因,网上众说纷纭还未有定论,但我的小伙伴们已经热烈的讨论开了,并且强烈要求我赶紧给出一篇自救科普。

"一个巴掌拍不响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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